一、
涉及债务重组的方式选择因素是包括:以资产清偿债务、债务转为资本、修改其他债务条件(如减少债务本金、减少债务利息等),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。
1.对负债企业控制权的影响。如果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或者债务转为资本与其他方式的组合,债权人因此而成为债务企业的新股东,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可能受到削弱。
【资料图】
2.债权人承受的风险。经过重组后的债务清偿时间基本上可分为三种情况:即期清偿、展期、债务转为资本,不再清偿。采用即期清偿,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小,但作出的让步可能很大。
3.债务重组具体实施的法律限制和实施费用。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,其所受的法律限制也不同。比如对经过担保的债务进行重组,须遵循有关担保法规的规定;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,须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等。另外,采用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,其费用支出也有较大的差别,如转让资产,要对资产进行评估;增发股票将债务转为资本,则会发生较大的发行费用。
二、债务重组不属于并购的类型。债务重组,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,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,就清偿债务的时间、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。找法网提醒,也就是说,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,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,均作为债务重组。
三、债务重组协议书的内容如下:
1.协议各方之间债权债务情况;
2.协议各方之间债权债务的转让;
3.债权债务之抵销;
4.协议各方的承诺及保证;
5.争议的解决;
6.协议生效及其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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